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热点 - 青岛建邦海港城公租房公开销售 住建局:曾被约谈罚款
青岛建邦海港城公租房公开销售 住建局:曾被约谈罚款
加入时间:2020-12-27 11:22:52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6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接到曝料称:青岛建邦海港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公开售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对此,闪电新闻记者展开调查,发现该项目曾因售卖公租房被处罚过。

售卖公租房系违规行为 千余名业主已花重金购买

12月17日,曝料人赶到青岛建邦海港城小区时,发现工作人员正在对小区里的公租房进行销售,现场还有一定数量的看房者。

据该小区业主赵女士透露,小区里约有1500余名业主已经购买了建邦海港城的公租房项目。赵女士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得非常好,购买房子可以办理落户,还可以办理房产证,并且该小区为学区房,对孩子上学也有保障。可是到了交房的时候,房产证却办理不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验收这个房子,然后我走到住房保障中心,想要退房。住房保障中心告诉我们这是公租房,不是正规商品房。我不明白,我一口气花了65万买的房子,却变成了租的房子。”

据了解,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此类住房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等群体出租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按照咱们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不允许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公开对外售卖是一种违规行为。”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陈正斌律师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相关部门已约谈处罚开发商 处罚过后继续售卖

青岛建邦海港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青岛建邦海港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原名半岛传媒公共租赁住房,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相关规定:“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房源由住房保障机构实施统一管理,优先面向用地单位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配租,配租后如有剩余房源,由住房保障机构面向社会公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后,所有房源应当一并办理初始登记,不得分割登记或部分处置。在规定的出租期限内,因单位资产处置等情况确需整体转让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改变原用途,应按规定和约定继续出租。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2020年11月2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不良信息的通报》,新区住建局在对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违规出租出售专项检查中,发现半岛传媒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私自对外出租出售位于新区长白山路816号的公共租赁住房。该行为改变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十五条、二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区住建局于2018年8月6日,对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未整改到位,并于2020年6月2日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青黄住建罚决〔2020〕第104号)。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青西新信用〔2020〕1号)的规定,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因违规对外出租出售公共租赁住房,受到行政处罚属于一般失信,信用分扣3分;因该公司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作出决定或裁决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信用分扣6分。同时,对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远按照不良信息与企业严重失信信息挂钩的有关规定,信用分扣6分。

今年11月份,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发布了禁止违规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公告中公示了“新区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览表”,建邦海港城(半岛传媒)公租房项目赫然在列。公告中还申明:“目前我区所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只能面向符合条件人员出租,不能出售或变相出售。凡是开发建设单位或中介声称交房后可以将房产证办至承租人个人名下的,均为虚假宣传。”

房企否认售卖公租房 业主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然而一系列处罚措施过后,该小区的公租房项目并未停止售卖。

曝料人在现场时购房时,售楼员对购房者说:“公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就是便宜,除了买公寓,只能买这个。”然而,闪电新闻记者致电青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却矢口否认,表示没有卖过公租房。


针对此事,闪电新闻记者拨通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保障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和罚款,对于现在还在售卖的行为,表示不清楚。“如果购房者想退房,可以来我们大厅登记,办理登记之后,我们会一步步推进。”

关于后续如何维权,闪电新闻记者咨询了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陈正斌律师。“双方可以协商来退房退款,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诉讼。合同经过法院审理,认定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后,合同便是无效的。在整个过程中,购买者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济损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对购房者进行损失的分配。”

后续情况如何,闪电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