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18日,青岛港(601298)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通知,青岛港集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签署有关青岛港集团无偿划转协议的补充协议,将此前青岛港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的方案,变更为青岛港集团49%股权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 青岛港称,本次股权划转是基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国家战略及经山东省政府决策的山东省内国有资产内部整合,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本次股权划转中划出方并未实现任何收益,并不存在通过间接转让规避限售规定的动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青岛港集团仍直接及间接持有青岛港55.1%的股权,青岛市国资委仍通过青岛港集团间接控制青岛港55.1%的股权,并未导致青岛市国资委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在青岛港A股股票上市满36个月前,山东省港口集团不享有青岛港集团的利润分配中涉及青岛港的部分,且其在青岛港集团股东会上就青岛港相关事项的表决将与青岛市国资委保持一致。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