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观点锐评 - 电价惠民政策不该一再被打折扣
电价惠民政策不该一再被打折扣
加入时间:2020-10-27 10:11:02  来源:工人日报

 据《新华每日电讯》10月24日报道,国务院督查组近日发现,多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在转供电环节存在截留降电价政策红利、随意调高电价标准等问题。

  今年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降电价措施,然而一些地方、一些机构在向终端用户多级转供过程中层层加价,收费不透明甚至搭车乱收费,令国家降电价优惠政策红利被蚕食。督查组抽查结果显示,约八成转供电主体未执行降低工商业电价5%、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等政策。

  电费加价通常手法就两种:擅自变更价格,以及虚标用电量加收电费。一些地方还存在用电搭车乱收费的情况,比如一些物业公司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设备管理费、公摊能耗费、空调费、消防泵房费等,一股脑塞进电费。

  要让优惠政策暖到人心,电费收得透明,不能全指望转供企业自觉,也不能全靠终端用户都当明白人,更不能把筹码压在一次次的督导上,关键还是要有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比如,要明确责任主体,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细枝末节。监管真正跑起来,电价不降反升这类奇葩事自然会减少可操作的空间。比如,是否可以尝试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直达,以避免层层下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以往,电力部门往往基于管理成本考虑,同时为方便抄表、维修等工作,而实行转供电。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管理的用工强度已降低不少,数字技术为也用电直供提供了方便。那么,有些老办法是否可以改一改?

  一方面,转供电主体多收取的费用应及时退还。另一方面,要让侵占优惠政策红利的单位、个人付出必要的代价,只有吃些苦头,才能长点记性,进而实现纠偏。

  据国家发改委估算,我国约1.2亿户市场主体中,仅有约4800万户直接供电,其余都是转供电用户。这对相关部门的治理能力和方式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早解决问题,保证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基层。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经导财评丨规范收费行为让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7份行政许可公布,涉及工商银行威海分行行长等
·> 低至0.01%!理财公司再掀“降费”潮
·> 一季度净亏6.6亿,小鹏汽车“押宝”AI智驾辅助
·> 出口额激增16.1%和15.2%!纺织鲁企“出海”创新突围
·> 山东金融管理部门联合部署 推动一揽子金融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 2025年山东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公示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落地!市场反应如何?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