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告,即日起接受社会捐赠款物,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电话、微信、银行汇款等多种方式进行捐赠。山东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为省本级接收款物捐赠指定渠道。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受捐赠主体 (一)山东省红十字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531-85599998,13953110317 2.社会捐款。 (1)微信公众号:关注“山东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爱心通道”,选择“我要捐款”或“公益项目” (2)银行汇款: 户 名:山东省红十字会 开户行:农行济南佛山支行 账 号:15158301040003545 (3)邮局汇款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316号山东省红十字会 邮编:250101 (4)现场捐赠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316号山东省红十字会 捐款咨询电话:0531-85599989
(二)山东省慈善总会 接收捐赠户名:山东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16801050148921 汇款请备注:***(单位或个人)向山东疫情防控捐赠 咨询电话:0531-58171702 第一批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四)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等物资。 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山东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慈善总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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