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阳谷县政府出台《设施农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在用地申请、审核公示、备案管理、后期监管等方面严格要求,坚持“农地农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各类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分片包村责任到人。该县将设施农用地的监管责任压实到村,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各村委会签订设施农用地监管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设施农用地的第一监管责任人。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每月15日报送设施农用地用途改变问题及整改情况,无违法违规情况的进行“零报告”。 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加大对乡镇(街道)设施农用地监管工作的考核。对属地设施农用地管理混乱、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乡镇(街道)、村,按有关规定启动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问责。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对全县设施农用地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设施农用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开会协商研究解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制止。 (吕华清 吴玉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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