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开发商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预售许可。规划一次性审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申报预售;规划审批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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