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 济南金融27条助小微跨越“融资高山”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从27日上午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出台了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27条措施,将设立规模20亿元的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跨越“融资高山”,走出融资难、融资贵困境。 “将突出政府在企业增信、风险补偿、信贷投向等领域的引导作用,注重放大财政资金效应,以风险补偿降低融资门槛,用贴息补偿降低融资成本,用政策担保增加企业信用,力求打通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华表示。 据张华介绍,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首贷难、续贷难、担保难等问题,济南有针对性地提出“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扩大市中小微转贷引导基金规模、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驻济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增量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等措施。 据了解,济南将把中小微转贷引导基金规模一次性扩大至1亿元,并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过桥资金服务,解决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资金接续难题。还将设立规模20亿元的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不良贷款分级补偿机制,增强银行机构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放贷信心。 对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以及济南市智慧金融“一贷通”向小微企业贷款的,给予贷款银行一定比例补助;对于以系统对接方式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各类企业,给予系统开发补贴,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能力。 对“政银保”合作模式下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50%的保费补贴,对产生的贷款风险由银行、保险机构与财政按比例分担,拉动银行机构的信贷投入积极性。 据张华介绍,济南将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并由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或控股设立县(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降低担保费率。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融资费用补贴;规范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行为,减少企业融资附加费用。 发债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将按实际融资额的0.2%获得财政补助;符合条件的投资济南市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也将获得风险补助;设立纾困母基金,纾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困难等。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将给予补助;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分年度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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