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发布20条政策措施建议,从“节支、统筹、保障、提效”等方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出2020年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一律压减10%,业务类项目除有合同约定、需据实结算的支出外一律压减10%;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20年继续维持“零增长”,执行中不得调增等。 山东省财政厅提出,2020年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一律压减10%,业务类项目除有合同约定、需据实结算的支出外一律压减10%。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20年继续维持“零增长”,执行中不得调增。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购置审批,确保购车经费不增加。严格控制专项资金预算,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必保支出及据实结算类民生补助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规模统一压减10%,各项民生政策除国家规定外,明年原则上不再扩面提标。 同时,进一步充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对一般公共预算的补充力度,2020年将省属资源类、竞争性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分别由15%、10%提高到25%、2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5%提高到30%。 对符合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用途的项目,优先使用相关预算安排,仍有不足的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充。 加强执收收入组织力度,在编制预算时打足打实收入预算,做到应收尽收、应编尽编,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2020年超收收入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规范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自有收入管理,消化事业基金、银行存款等沉淀资金,2020年行政、参公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全部消化完毕,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19年年底预计余额的40%编入预算,与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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