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杜海)日前,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德润能源,832883)披露关于针对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公告称,经过整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已解除。 据悉,去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德润能源、赵锡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2016年初,德润能源第一大股东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以赵锡军为第一责任人的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派驻德润能源公司董事会团队协商一致,就2016年至2018年德润能源的管理目标等事宜签订责任书,约定2016年至2018年主要经营和管理目标分别为实现归属母公司的税后利润624万元、686.4万元、755.04万元,若达不成目标任务,则派驻董事团队责任成员应按协议约定以所持公司股权作为赔偿,赵锡军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赔偿总额的50%。 对于上述事项,德润能源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整改情况来看,德润能源于去年11月26日披露《德润能源关于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事项的公告》,对该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近日,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以赵锡军为第一责任人的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派驻德润能源公司董事会,签订了《德润能源长投目标责任书解除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解除2016年1月19日签订的《德润能源长投目标责任书》,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对于上述责任书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双方一致确认,上述目标责任书在有效期间内及后续解除不存在争议纠纷。 “至此,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解除。”德润能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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