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启动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根据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同时满足五项条件: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非单一产权;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建筑层高为四层(含四层)以上;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