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高低是自由贸易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税收竞争是国际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制度特征之一。竞争性税制充分体现了自由贸易区(港)“境内关外”属性和“经济自由”特征,有利于其发挥作为贸易促进和经济发展政策工具的作用,有助于扩大国家税基,增加财税收入。2008年“税改”以来我国严格适用统一税制,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除了关税豁免以外,几乎没有其他实质性税收竞争措施,在吸引和集聚国际资本的竞争力上处于相对劣势。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之前,只有深圳前海等少数自贸片区实施这一税负水平。临港新片区获准15%企业所得税标志着我国自贸区战略的重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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