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8月30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若干意见》包含人才、税收、住房、土地规划、产业集聚、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50条具体举措。此次,《若干意见》提出,将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新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建设;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支持金融机构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进一步便利新片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支持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具有条件的大学加快建设一流学科。新片区将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金的年限,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方使用,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在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表示,临港新片区在上海推进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任务中承担着特殊使命,上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这一“特殊支持政策若干意见”,将举全市之力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未来自贸区新片区覆盖873平方公里,这次是先行先试的区域;未来自贸区新片区人才落地,放宽至本科也可以。据界面新闻报道,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李军表示,支持新片区企业上市,特别是科技企业上科创板。境外IPO募集资金,可以自主用于片区内投资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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