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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禹城试点经验有望进一步复制推广
禹城试点经验有望进一步复制推广
加入时间:2019-8-29 8:31:52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集体土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禹城试点经验有望进一步复制推广

◆导报记者 杜杨

    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决定。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这个改变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
    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对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保障农民权益

    上述会议认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
    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下称《工作意见》),在全国部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山东禹城试点工作也是从那时开始的,并逐渐扩大到山东全省。
    新的土地管理法,将试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作出了多项创新性的规定。如改革了征地程序:要求政府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征地补偿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还要考虑区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制定地价。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同时,在入市时,要求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入市。
    在宅基地管理方面,这次改革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
    “总之,新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的这些举措将为农民利益提供更加充分的实实在在的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介绍说。

“禹城试点”开花结果

    上述创新性法律规定与山东禹城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内容极为相似。
    禹城试点工作可追溯到《工作意见》的印发,禹城是首批3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也是山东唯一一个参与试点的地区。当时试点要求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当时禹城承担农村土地征收试点任务。
    到了2016年,禹城市又承担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项全新的试点任务。在2017年8月24日,禹城颁出山东省第一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这被认为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盘活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为新旧动能转换增添了新动力。
    在2017年底,中央将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拓展到33个,禹城也在“扩容”范围内,参与试点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等制度机制。到了2018年7月2日,山东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全省17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13日举行的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肯定了山东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要求善始善终做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收官工作,为全国改革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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