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齐鲁大地 - @菏泽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省财政最高补助1000万!
@菏泽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省财政最高补助1000万!
加入时间:2019-8-21 8:27:16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20日从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获悉,两部门日前印发的《山东省支持菏泽市技术转移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提出,今年起,对通过技术转移在菏泽市实现转化的科技成果,省财政将给予受让方或委托方按不高于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5%、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按照《细则》,补助资金是指对菏泽市企业作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活动给予的补助资金。从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列支,纳入省财政科技经费年度预算。
    《细则》适用于菏泽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开展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技术转移活动,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菏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作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非营利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已实际支付相关技术交易费用;
    (三)通过技术转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地在菏泽市;
    (四)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补助资金按照以下标准,以分段累计方式计算:
    (一)企业年度实际支付的技术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按照实际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
    (二)企业年度实际支付的技术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
    (三)企业年度实际支付的技术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
    (四)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山东省科技厅将定期发布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在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交易发票及财务凭证等有关材料。由菏泽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复核确定补助企业及补助金额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分别按程序下达补助资金计划和财政补助资金。



编辑:行者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2份任职许可公布,涉及蓬莱农商行董事长、行长等
·>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山东今年电解铝绿电消费比例26.2%
·> 盒马的新“坐标”
·> 王文京重掌帅印后,用友网络携连亏成绩单冲刺港股
·> 倒计时1天!第五届山东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即将举行!
·> 2022年年收入仅6万、高管薪酬却数百万,思哲睿科创板上市有动静了!
·> 万华化学增51亿!山东国资A股公司一周市值表现(7月7日至11日)
·> 经导财评丨财政政策“持续用力”空间足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