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000万元提到20亿 规模全省第一 济南增大中小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导报讯(记者 时超)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济南市出台《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从4000万元大幅提高到20亿元,据测算该举措将引导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新增信贷投放300亿元以上。 此次《实施办法》由济南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制定,主要目标是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同时提高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额度,从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据了解,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20亿元的规模,居全省第一。资金池按贷款总额1000万元以下、1000万-2000万元、2000万-3000万元三个区间内分别执行40%、30%、20%的补偿比例,高于省标准10个百分点。 此次举措惠及范围非常广。如,合作银行就包含济南辖区内依法设立向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所有商业和政策性银行;可以获得支持的企业,则是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在贷款类型上,《实施办法》将流动资金、技术改造类用途贷款,以及向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均纳入补偿范围。 另外,《实施办法》覆盖期限也非常广,包括合作银行2019年至2021年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发放日期前延至2019年1月1日。 从补偿申请节点等具体举措看,《实施办法》也颇具亮点。如将补偿申请的节点确定为“首次评定为次级类别或逾期超过60天”,其中逾期超过60天即可申请补偿,这在全国也算首创。通过将补贴操作提前,补偿金可直接冲抵贷款本金损失,及时有效消除银行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压力,体现风险补偿的政策效力。 同时,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首次贷”的融资痛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特点,《实施办法》明确,对首笔贷、纯信用贷、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为支持济南市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库企业贷款,提高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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