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行政审批“2号公章”启用 真正实现了“不出园区办审批,园区事情园区办”
导报讯(记者 李志海 通讯员 耿明公)“2号公章”正式启用了。近日,广饶县行政审批局“2号公章”的启用,标志着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大王镇经济开发区真正实现了“不出园区办审批,园区事情园区办”。审批服务“加速度”,时下的广饶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现场呈现出一派繁忙的景象。 广饶经济开发区被确定为第三批全省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单位以来,广饶县积极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今年确定实施总投资97.5亿元的31个重点工程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审批服务效率,广饶县在广饶经济开发区、大王镇经济开发区推行一枚印章审批,制发县行政审批局2号公章,交由开发区自主使用,在园区内直接办理相关审批业务,法律效力与县行政审批局公章同等。按照“权责一致”“谁用章谁负责”的原则,开发区自主使用“2号公章”办理业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承担。县行政审批局定期监督检查“2号公章”使用情况,及时纠正用章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结合开发区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广饶县将行政审批局行使的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等28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权力事项,委托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使用“2号公章”直接办理。县行政审批局将放权事项涉及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注意事项、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相关制式证照和文书等与开发区对接,指导开发区规范行使相关权力,防止审批脱节、审批缺位、违规审批等现象出现。 开发区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创造项目审批的“广饶速度”,聚力将开发区打造成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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