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应急管理三年规划 到2021年要建成五大应急救援中心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经济导报记者14日获悉,《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21年)》日前发布,到2021年,山东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其中,安全生产类,规划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7%。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1.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力争达到0.1。 灾害防治类,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控制在0.45%以内。年均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控制在0.8%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能力建设类,建成省级应急指挥中心、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24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成覆盖全省的航空救援服务体系,实现省内航空救援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0.4‰。全省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将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省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 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化解油气增产扩能安全风险,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化煤气、高温熔炉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 为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 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 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在危险化学品(含油气管道)、金属冶炼、隧道抢险、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省级专业救援中心。整合优化现有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力争到2021年,建成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矿山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统筹各地科普和体验式场馆资源,在省级建设一个全国一流的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在市、县、乡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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