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19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不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导报讯(记者 时超)2日获悉,山东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2019年山东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与上年持平。这是山东省连续21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悉,鉴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统筹考虑山东省经济发展状况,为避免成本过快上涨影响企业竞争力,省政府确定2019年不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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