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看天下 - 快递企业泄露个人信息或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快递企业泄露个人信息或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加入时间:2019-8-2 9:14: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快递店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派件。 卢文伟 摄

  中国国家发改委8月1日披露的一份文件显示,未来,如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出现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人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将有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中国国家发改委1日发布了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显示,运输物流行业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在快递领域按照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意见列出了快递企业会触发“失信惩戒”的行为明细。

  如,在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过程中,申请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寄递禁止寄递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安全领域,意见为快递企业划出三条“红线”: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二是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

  三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意见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存在以上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的会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快递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同样会触发信用惩戒机制。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