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规范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根据通知,自8月1日起,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刘剑飞(河南西峡 职员):在战争年代,战士在老乡家里留宿吃饭,往往会偷偷留下伙食费,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虽然如今温饱不是问题,但是规范领导干部“吃饭”并非小事。中央单位出差人员餐费自理,不仅减轻着基层负担,也是对优良传统的继承,对优良作风的弘扬,对党内纪律的遵循。
邓海建(江苏南通 媒体人):中央单位出差人员餐费自理,其实是公务出差的“正确打开方式”。该自己掏钱的不能揩公家的油,该合规报销的要随时备案待查,明明白白不含糊,分分毫毫算清楚。最终,公事才能公办,公款才能用得公平合理。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八项规定的可持续性,三公支出的强约束性,在整治“舌尖上的浪费”中最能窥斑见豹。新规有助于构建铜墙铁壁的制度堡垒,让久治难愈的公款吃喝问题无处遁形。
刘孙恒(云南昆明 媒体人):此前颇为严重的公款吃喝问题,原因之一在于制度规范上存在“缺口”,有的人钻空子,从小吃小喝到大吃大喝,从口腹之快到奢靡成风,进而影响到党风政风。
规范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很有必要。但“不看广告看疗效”,怎样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才是关键。通知中虽然对于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和接待单位应该如何做作出了事无巨细的规定,但对于如何防止人们阳奉阴违,以及一旦有人违反规定又该如何纠正,却没有提及。对此应该予以足够重视,最好有一套倒逼机制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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