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和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32.88万元和-4752.78万元 烟台卓能材料持续经营能力等受质疑
导报讯(记者 杜海)日前,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卓能材料,834314)收到股转系统年报问询函。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卓能材料此番被问询,主要原因在于其持续经营能力等遭到监管层质疑。 具体来看,根据卓能材料的财报,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32.88万元和-4752.78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亿元和-4043.34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5.92%,流动比率为0.86。报告期内公司抵押资产为2.08亿元。 对此,股转系统要求该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期后签订合同、收入实现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金流情况及流动资产的构成,详细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并说明应对到期债务的具体措施;说明是否存在丧失抵押资产所有权的风险。 关于诉讼方面,卓能材料年报披露,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货款预期未支付的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4月被受理,法院于同年4月13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有效债权及资产1.46亿元人民币。2019年1月,公司收到烟台市中院3份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均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公司诉深圳市沃特玛、湖南沃特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深圳沃特玛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一审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截至目前案件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何?若相关款项无法收回,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这些,亟待卓能材料予以说明。 此外,在管理费用方面,据年报显示,该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2018年度和2017年度分别为592.30万元和342.91万元,2018度和2017年度管理人员人数分别为14人和17人。股转系统要求公司说明:在营业收入和人员同时下降的情况下,管理人员薪酬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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