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动态管理 每两年评价复核一次 山东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复核有了新细则
导报讯(记者 刘勇)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等级评价复核实施细则》,提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复核;不合格填埋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核达标。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复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并依据本细则对所有未评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对设区市已评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无害化等级复核工作,对县(市)已评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复核情况开展抽查。 各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监督管理。其中,设区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无害化等级复核,并于当年10月底前将复核结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I级为达到了无害化处理要求;II级为基本达到了无害化处理的要求;III级为未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但对部分污染实施了集中有效控制处理;IV级为简易填埋,污染环境。 对采取欺骗、贿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省通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方式对评价复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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