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运作情况。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峰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政府投资基金255只,认缴规模3906亿元,实缴规模764亿元,基金投资项目1076个,基金投资73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72亿元。截至目前,省级批准设立48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认缴规模2745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其中16只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认缴规模1015亿元,基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效益逐步显现。上了解到上述信息。
李峰说,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更好发挥基金效益,针对前期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近期,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方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从改革基金管理体制、降低基金设立门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
改革管理体制
在改革基金设立机制方面,不再设立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新动能基金公司自主决策。在改革基金运作机制方面,将引导基金省财政出资部分作为新动能基金公司注册资金本,专项用于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降低设立门槛
按照“能降则降、能放则放”的原则,放宽放活基金制度设计。优化基金架构,将“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 三级架构调整为“引导基—子基金”两级,杠杆比例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降低基金申报门槛,分别将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规模,由不低于50亿元、30亿元、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30亿元、10亿元、2亿元,具体设立规模由新动能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将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由不低于2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1000万元。放宽基金返投限制,将基金投资山东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或70%,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将引导基金出资产业类基金比例由20%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战略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及各类创投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占比可达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放宽至50%。
提高使用效率
按照“分类施策、正向激励”的原则,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一是创新基金运作模式,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订制项目基金,支持项目落地,实现基金对项目的精准扶持。二是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对参股基金注册设立一年内投资的省内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三是鼓励社会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权或份额,在参股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买的,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四是实施财政奖励,在参股基金注册设立两年内,对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含)的,按照投资进度和实际投资额的比例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营造基金良好发展环境。
按照“强化服务、开放包容”的原则,实现精准对接、全程服务。一是完善项目筛选推介机制。新动能基金公司牵头组建基金投资项目库,通过市场主体网上申报和省直相关部门择优推荐的方式,筛选适合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入库。二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责任。三是健全对接服务机制。加强省直部门、新动能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三方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和定期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基金运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基金加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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