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 明年底济南青岛泰安建成垃圾分类体系
导报讯(记者 刘勇)“山东将通过立法方式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将于今年底前向省人大提交立法计划。”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在15日召开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上表示,2020年底,济南、青岛、泰安3个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2025年其余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率合计达到35%。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截至5月底,全省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在建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 2017年,济南、青岛、泰安入选国家46个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名单。2019年,选择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此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3个试点城市中,共计3090个居民小区、约122万户居民参与分类试点;5个试点县(市、区)所辖的141个乡镇(街道)、3322个行政村中,有54个乡镇(街道)1262个行政村启动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为38.3%、38%。 但总体来看,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末端处理,都存在短板。“比如,试点推进力度不够、垃圾分施设施基础薄弱、末端处理技术水平不高、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分类标准和法规体系不健全、群众分类意识不强等困难问题,都亟待破解。”杨建武说。 未来,山东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要强化政策支持,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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