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山东省财政清算201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31.9亿元,返还26.4亿元。其中,滨州市因超额完成减排任务40%以上,实现全额返还。 据悉,此次省财政清算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每吨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收取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31.9亿元。根据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省级按照55%至100%不同比例,向各市返还调节资金26.4亿元。 (李峰)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