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7月11日,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再次被否。如果说假公章、假发票事件是该公司2015年第一次IPO被否的主要原因,那么该公司第二次被否的原因更多地来自发审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的怀疑及产品质量的担忧。
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将资料汇总如下,以便业内人士研究:
资料一: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7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78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次首发申请未通过发审会审核相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类似问题,现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明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2、发行人报告期内以直销为主,经销模式销售占比逐年提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医院或医院各科室自行采购中客户的获得方式、客户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2)经销商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经销模式下产品的终端销售实现情况,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囤货调节收入的情形,经销终端价格与发行人直销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3)部分原直销客户转为经销商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商业贿赂的情况;(4)未签订合同或协议客户的收入确认依据及方法,相关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5)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费用报销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6)业务宣传费逐年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业务宣传名义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2)应收账款变动比例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比例不一致的原因,超出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增长幅度远高于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变更信用政策调节收入规模的情形;(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少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5)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直销与经销模式毛利率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销售模式、产品结构、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在直销与经销模式下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经销毛利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产品不合格是否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是否属于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通告公司生产的1批次颅脑手术薄膜水蒸气透过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措施;(3)发行人是否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和潜在风险,产品质量内控措施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7月11日
资料二:2015年第一次被否原因
关于不予核准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5年5月22日举行创业板2015年第4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你公司未能有效控制销售人员私刻客户印章的事项及费用报销中的假发票事项。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你公司被举报后自查发现报告期有16名销售人员私刻19家客户印章用于销售订单、框架性协议、收入及应收账款询证函,你公司与19家印章不一致客户进行沟通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中7家客户以单位公章形式出具了谅解函、5家客户以科室章形式出具了谅解函、7家客户未出具谅解函。另外发现你公司在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中存在部分虚假发票,该等发票合计总金额604.82万元,你公司针对该等虚假发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05.90万元。这些情况说明,你公司没有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鉴于上述情形,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证监会
2015年7月20日
资料三: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查阅的该公司不完全信息
召回信息两条:
1、2018年12月10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召回信息称,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由于涨破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原因,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其生产的医用手术衣(注册号:赣械注准20152640141)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 。
2、2018年8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受理空心纤维透析器等139个自行撤回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其中包括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凡士林纱布。
一条飞行检查限期整改信息
1、2017年9月28日-30日,江西省食药监局组织对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其中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缺陷项为6项,被要求限期整改。
七条产品被查不合格信息
1、2019年 6月5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腹部穿刺器、数控气压止血仪(带)等15个品种共877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其中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颅脑手术薄膜,水蒸气透过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2、2019年2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12批(台)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手术衣胀破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胀破强力,干态(产品非关键区域)、胀破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
3、2019年1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9号)(2018年第132号)》。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口罩通气阻力不符合标准规定。
4、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粘性透明敷料(20161024)尺寸不合格。
5、2018年 2月26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医疗器械省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粘性透明敷料(20161024)尺寸不合格。
6、2017年9月18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1期)》。其中,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批次医用输液贴,无菌项目不合格。
7、2017年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7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其中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不符合标准规定;同时,该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气体交换/压力差(Δp)不符合标准规定。(鹰眼IPO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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