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9日,经济导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获悉,德州市武城县环境保护局日前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一为德州福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洪强),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予处罚(罚款),建议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武环罚字[2019]第2005号;
其二为德州泰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燕),该公司同样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予处罚(罚款),建议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武环罚字[2019]第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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