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财经 - 天津将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居住年限下调至3年
天津将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居住年限下调至3年
加入时间:2019-7-5 7:40:55  来源: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4日电 据天津公安网消息,天津市公安局推出创新加强人口管理服务十项措施,其中,降低准入条件“放宽办”。优先解决存量人口,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7月10日起开始实行。

   天津建筑群。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7月4日,天津市公安局在“一制三化”改革提出的“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基础上,推出了创新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涵盖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内容,涉及放宽政策、简化流程、减少手续、强化管理等多个方面。

  天津放宽落户条件

  天津降低准入条件“放宽办”。优先解决存量人口,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此外,天海还调整返津政策“优化办”。对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凡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已返津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附:天津市公安局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

  一、降低准入条件“放宽办”。优先解决存量人口,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二、调整返津政策“优化办”。对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凡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已返津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三、规范操作流程“公开办”。完善调整户口登记管理有关操作规范,编制户口受理标准化目录,对群众办理户口菜单进行全面“瘦身”,并通过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放业务事权“就近办”。将市内户口迁移、年满18周岁居民变更姓名等分局事权业务下放至派出所办理,将部分动态户口项目变更下放至社区警务室办理,为群众就近办理户口事项提供便利。

  五、简化核准权限“马上办”。将国外出生落户、非婚生子女出生落户、“外省市三投靠落户”等18项需要申报核准的户口事项简化为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六、压缩核准时限“加快办”。缩短户口申报核准周期,将市局、分局、派出所户口核准时限由15个、10个、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0个、5个、3个工作日,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七、取消复印材料“直接办”。全面推行户籍窗口电子档案管理,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无需提供复印件,对确有保留纸质档案必要的由公安机关自行复印留存。

  八、创新业务模式“网上办”。升级天津公安APP业务功能模块,推出17项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网上全流程受理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

  九、拓展服务载体“随时办”。开通移动支付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网上缴费系统,依托户政业务自助受理设备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厅”,实现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领取、准迁证自助打印,打造“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

  十、约束失信行为“依法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办户口“黑中介”,严格执行户政管理“黑名单”制度,对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纳入失信记录。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