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从2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省会城市的辐射作用,解决制约章丘区发展的机制体制问题,济南把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至章丘区实施,共向章丘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99项,涉及发改、教育、民政、司法、人社、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文化、卫生、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27个市直部门,其中采取委托方式下放154项,直接下放章丘区实施的145项。
据了解,此次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类的事项。比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核准”、“城市供水经营许可”、“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等。
二是资质资格认定类事项。比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律师执业审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及证书核发”、“医师执业许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等。
三是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事项。比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退伍义务兵安置保障经费审核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鲁接受义务教育身份认定”等。
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春平表示,向章丘区下放权力事项,进一步降低了创业创新的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同时,权力事项下放后集中到章丘区政务大厅办理,也减少了办理环节,节约了办理时间,能够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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