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初磊)25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山东将调动省内一切可用资源,确保2019年年底新增ETC用户1395万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ETC收费站覆盖率达到100%,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方案》明确,今年7月底前,完成公务用车、国企车辆、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使用ETC。10月底前,完成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各高速公路所有车道均需具备ETC服务功能。12月底前,力争完成民企、社会车辆及居民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 此外,今年7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须建立ETC快速安装发行网点,同时实现服务网点城乡全覆盖。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免费安装OBU),收费站全面实施入口治超。 《方案》还提到,会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山东省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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