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从省政府新闻办2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新修订《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此,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据介绍,为持续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从2017年起,原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组织对《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已经省政府批准,于6月3日由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比修订前区域标准第四时段限值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有所提前。
此前,山东省已经发布了部分行业标准。至此,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分行业(火电厂、锅炉、建材、钢铁、工业炉窑)排放标准,与已发布的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 2801),共同构建起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至此,以分阶段逐步加严为主线,以《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统领,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说,这些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将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
据悉,修订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协同配合做好污染物的控制。
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确定总体要求,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环境目标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基于改善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的需求,选取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项因子进行控制。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以超低排放为主线,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重点行业在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陆续修订了一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除全部燃煤锅炉之外,超低排放逐步向非煤行业推广。钢铁、焦化行业排放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也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水泥、陶瓷、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要求也大大严于国家标准。
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实现对VOCs重点管控。山东构建了“7+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是全国率先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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