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银行抛3.78亿定增预案 IPO辅导期间二股东拟清仓
◆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济南报道
日前,正在接受上市辅导的湖州银行发布定增预案。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湖州银行定向发行说明书显示,该行拟定向增发1.01亿股,占本次增发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8亿元,浙江省属国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产中大”)将以现金(人民币)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就在发布定向增发预案前一周,湖州银行第二大股东美都能源即清仓式转让股权。美都能源公告称,已与5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出售所持湖州银行的全部股权(1.14亿股,占湖州银行总股本的12.5%),每股价格为3.5元,交易金额合计3.99亿元。本次出售湖州银行股权将产生转让损益约为负2850万元,产生所得税费用约6300万元。
省属国企进场
公开资料显示,湖州银行注册设立于1998年,2010年由湖州市商业银行更名而来,是一家由地方财政、企业和个人参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上述定向发行说明书显示,湖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股份的股份数量为101337267股,占本次增发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3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7988005.91元,实际发行数量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湖州银行在定增方案公告称,将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发行价格不因公司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股利人民币0.1元)而再作调整。但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实施日期间若发生其他的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定向发行的必要性,湖州银行表示,根据审慎测算,预计未来2-3年,仅通过利润留存,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的资本需要,需尽快通过外源性渠道补充资本,尤其是一级资本。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45%、9.52%、9.52%。 据测算,该次增发后,湖州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将分别达到10.58%、10.58%和14.51%,比增发之前有明显提高。
美都能源出清股权
就在此次“补血”计划中的物产中大进场之前,湖州银行的二股东选择了清仓。6月14日晚间,湖州银行的第二大股东美都能源发布公告称,已于当日与5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湖州银行全部股权1.14亿股(占湖州银行总股本的12.5%)以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这5家公司,转让金额3.99亿元。 5家受让方分别是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湖州东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湖州新宇丝织有限公司、浙江中新毛纺织有限公司,交易标的分别是美都能源持有的湖州银行股权4550万股、4550万股、800万股、800万股、700万股。 美都能源称,本次出售湖州银行12.5%的股权将产生转让损益约为负2850万元,产生所得税费用约6300万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并利用现有资源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银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前五大股东为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财政局、德清县财政局和浙江诚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9.89%、12.50%、7.09%、7.09%和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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