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6月19日电(记者王劲玉)记者从山西银保监局获悉,山西银保监局近日披露了一则针对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处罚公告,罚款金额达48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用途不合规,理财业务不规范,不按要求报送报表、报告等资料。山西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480万元,并对副行长夏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傅胜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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