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看天下 - “电商专供”不能成为劣质商品代名词
“电商专供”不能成为劣质商品代名词
加入时间:2019-6-18 9:22: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一箱同品牌的纸巾,网店售价便宜一二十元;一件同品牌同款的服装,网店售价是实体店的一半;一款看似一样的电视机,线上线下价格相差千元……眼下正值“618”电商大促,不少消费者反映,网上搜到同品牌同款商品的价格虽然便宜不少,但收到货后却与实体店有差距。据新华社报道,业内人士介绍,不少商品实为品牌的“电商专供”款。

  “618”电商大促,各大电商平台、商家下足了功夫,做足了声势。很多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被充分调动起来,网络购物车已经被逐渐填满,只等出手下单。但一些有经验的消费者却对电商、网购多了一份警惕心理,因为他们担心买到“电商专供”商品。所谓的“电商专供”,就是专门供给电商,通过网络销售的各种商品,这类商品在实体店是见不到、买不到的。

  为避免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的利润互搏,不少厂家生产专供电商渠道销售的“专供款”,早已成为惯例。按理说,作为一种销售策略,这样做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但问题在于,在电商领域,各大电商平台、各路网络商家之间更容易掀起价格战,消费者也更喜欢在各个平台和商家之间进行比价。为了在价格上取得竞争优势,厂家就只能想方设法压低产品的生产成本,于是,“电商专供款”往往就成了价低质劣商品的代名词。

  一些鞋服、箱包、家电、卫浴、纸品更成了“电商专供”的重灾区,简直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更值得注意的是,“电商专供款”产品只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生产标准,并不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所以难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监管。换言之,“电商专供”商品的出现,只是厂商的一种营销策略,即便可能对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损害,但并不违法违规。

  目前务实可行的做法,一是引导和督促生产厂家、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对“电商专供”商品做出明确的标识,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以供消费者自己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二是需要消费者秉持必要的消费理性,既不要被电商产品的低价眯了眼,也不要被各路电商频频掀起的价格战裹挟进去无法自拔,买回一大堆价低质劣,价值不大的商品。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