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个人账户不会降低医保待遇山东已部署深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导报讯(记者 时超)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对此,国家医保局方面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山东方面,今年3月26日召开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会议,就已部署了深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研究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增强统筹基金支付能力的任务。 据了解,我国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个人账户曾发挥激励等作用,但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包括部分账户资金“沉睡”或用于购物,以及缺乏互助共济功能等。在专业人士看来,取消个人账户具有多重意义。对医保机构来说,由于取消之后不用再涉及个人账户,应该说管理成本会有所下降。对参保人而言,今后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增强了,原因是可以用大家的钱帮助大病患者。从政府角度来讲,可降低医保统筹基金压力和财政压力。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就表示,个人账户取消后,无论大病还是小病,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这也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这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同时,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等,其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无疑将大大减轻参保居民的门诊大病负担。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另外,居民医保包含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本次取消的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是指个别地方的新农合医疗中的个人账户,与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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