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旭光 麻丽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烟台有了“硬杠杠”——日前,市政府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化解措施、落实化解责任,持续优化烟台金融生态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建立完善金融风险排查机制,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口径、全领域、全方位”的原则,对全市金融领域风险点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切实掌握风险底数,建立金融风险工作台账,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抓住关键环节,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意见》从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化解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防控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推动担保圈“破圈断链”、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等5个方面,对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重点关注、重点防控、重点处置。 按照“切大为小、断长为短、变劣为优、化繁为简”的总体原则,稳步推进破圈断链。对于存在互保联保关系集团企业,仍具有可抵押物的,以相关资产为抵押,置换其他企业的担保贷款,实现担保方式由高风险向低风险转变。 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做好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员工、大学生、老年人、公务人员“四个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坚持苗头治理和“打早打小”的原则,综合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广告资讯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排查活动,建立非法集资高风险企业名单和检查台账。积极推动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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