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14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全省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2019年年底前将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得到应有保障。
根据这一方案,全省将以县(市、区)为单位,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民政、公安等部门和兵役机关参与,充分利用退役士兵档案、户籍、入伍、安排工作手续等资料,全面摸底核查,统计汇总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对提出申请退役士兵的身份、军龄、参保缴费情况、是否属于困难人员以及单位是否无力缴费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坚持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由原安置单位负责为退役士兵办理参保补缴手续。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选择自谋职业的、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负责办理。各办理主体明确专人负责。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当地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未参保及保险断缴情况,测算参保补缴所需资金。负责办理保险接续手续的单位汇总个人、单位应缴费用后,分别到安置地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到参保地医疗保险征收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负责办理保险接续手续的单位,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服务,送政策、送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对行动不便的,上门代办。提出申请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2月31日。
对保险接续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山东将通过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扶持创业等方式,帮助他们就业创业,有关部门要督促退役士兵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对于年龄偏大、扶持后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要通过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解决他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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