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提升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至60%
导报讯(记者 时超)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通知》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同时,《通知》提出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具体为,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实际上,部分省市对上述工作早已在筹备推进中。如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今年推出的12件民生实事中就提出,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进一步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档报销比例达到75%。 另外,山东还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力度,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0%,取消封顶线。 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日前则表示,在管理服务提升方面,山东还将推行“三个一”服务,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行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卡通行”。 据悉,截至2018年底,我省参保人口已达到9437.1万人。其中,职工参保2072.1万人,居民参保7365万人。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595.4亿元,总支出1312.3亿元,分别增长27.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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