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2019年度,全省拟遴选30家(名)左右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予以奖励,根据人才层次和申报对象不同奖励金额5万至20万元(税前)不等。这是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内容。
《通知》称,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山东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申报人才奖励。引进的人才应为近1年(2018年1月1日之后)来我省工作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除《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第三类人才情形外,引进的其他类别人才,原则上应为全职引进或者为创业人才。
参加申报的个人,不包括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人才和招才引智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各类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负责人及有关科研项目带头人等,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进行申报。
合作引进人才的,须与人才协商确定后,由起决定性作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已获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资金奖补或引进外国专家中介机构奖励的,不重复奖励。
通知提出,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即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虚报推介人(机构)并骗取奖励的引进人才,终止相关补助及提供的政策待遇。
请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邮寄或径送至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邮寄请用EMS。同时发送电子扫描件。联系电话:0531-8859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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