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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收取不服从分配费? ”人社部门已作调查
加入时间:2019-4-19 9:36:59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4月16日,有媒体报道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应届生报名服兵役,学校强收‘不服从分配费’”,引发社会关注。报道称,该校毕业生反映自己报名参军后,因“不服从分配”被校方强收2000元费用。蓝翔技师学院是否收取“不服从分配费”?事件来龙去脉究竟如何?17日,记者采访获悉,省人社厅、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已就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不服从分配费”到底是啥?

报道中提到,蓝翔技师学院烹饪专业2019届毕业生李同学反映,他被班主任告知,因没有“服从分配”,需向学校缴纳2000元。

17日,学校负责人表示,2000元钱实际上是学费的一部分,并非学校额外收费。作为民办学校,蓝翔技师学院学费的收取是在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为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在入学收取学费时有减免2000元钱的优惠政策。另外为了减轻学生的就业负担,在毕业时为他们分配工作,如果学生去学校推荐的用人单位就业,那这入学时减免的2000元钱学费就由用人单位补偿给学校,如果不去学校推荐的用人单位就业,那就需要学生自己补交给学校这2000元学费。这个做法蓝翔已经实行多年,对每个学生都是这样。”

在学校提供给记者的学生入学申请表中,写着学生的个人基本资料、交费内容、是否让校方推荐就业等,且有学生本人的签字和手印。该负责人表示,每个学生在入学时都会填这样一张申请表,表明自己是否同意校方推荐就业。

17日晚,记者跟随省人社厅、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来到位于平阴县洪范池乡的李同学家里,向李同学及父母面对面了解情况。李同学告诉记者,自己的入学手续是姐姐一手办理,有没有签过入学申请表已经记不清了。

18日,记者电话联系李同学的姐姐。她表示,入学时,确实是自己帮弟弟办理的入学手续。“我们没见过申请表,也不知道学校说的2000元钱的就业与不就业协议。”

记者在蓝翔技校看到2016-2019年部分学生的入学申请表,申请表的背面为新生入学须知,须知中提到,“试学入学或直接入学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和详细填写此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入学后不得更改此表信息。”

蓝翔在校生参军需要收取2000元钱吗?

报道中提到,李同学已报名参军。记者通过采访济南市天桥区武装部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李同学目前进行了预征对象登记,还没有报名参军、应征入伍。“按规定,凡是年满18周岁的青年都要进行预征对象登记,通过联系李同学户籍地武装部,我们了解到该同学只是进行了正常登记,在全国征兵网上也可以查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当事人家中采访时,李同学告诉记者,他认为预征对象登记就等于是“报名参军”了。

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校长荣兰祥表示,学生在校期间,去参军应征入伍同样不收取2000元钱的学费。2018年,学校有12名在校生应征入伍,学校均未收取2000元钱。“我们对于参军的学生进行优惠帮扶,只要是在校期间参军,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我们就不收取这个费用。”荣兰祥说。

人社部门成立调查组介入,学校退款

报道中提到,李同学的亲属向山东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情况后,一位吴姓负责人表示,“蓝翔是民办院校,目前暂时无法更多介入”。对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4月16日,在接到当事人亲属反映有关问题的电话后,工作人员当天立即向蓝翔技师学院电话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当事人电话反馈,协调学校解决好学生的有关诉求。媒体刊发报道后,省人社厅高度重视,17日上午会同济南市人社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于当晚赶赴平阴县洪范池乡,与当事人李同学及家人当面了解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加强对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服务,是人社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调查查处,督促问题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此前报道中提到的人社部门“无法更多介入”的说法,记者电话联系了此前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对方表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当时说的是尽快核实处理。

记者了解到,16日晚22点34分,涉事教师已将2000元钱退还给李同学并道歉,李同学于17日上午6点30分收款。学生和家长均表示满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编辑: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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