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对普通市民来说,银行会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市民其银行存款余额的变动情况,这种短信提醒的方式是储户财产安全性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网络诈骗频发的环境下,储户更要随时随地关注个人账户的资金变动。所以,不少储户对短信提醒服务并不排斥。 不排斥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随意提高短信提醒的收费标准,对于短信收费,储户也是怨言颇多。 近日,济南市民曹先生收到了银行的通知:“尊敬的客户,自2019年5月1日起,山东地区借记卡客户短信渠道接收余额变动提醒服务价格将调整为包月3元/卡(账户)或包年优惠套餐30元/卡(账户)。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订制或到我行网点订制。”这引起了曹先生的不满,“没想到一个简单的短信通知还提价,也没有提前声明,说涨价就涨价。” “确实是要从5月1日起提高短信服务费,调价前已在官网上发布了调整余额变动提醒短信服务价格的公告。”该银行的客服在电话中这样表示。 实际上,收取短信服务费的并非只有上述一家银行。 经济导报记者通过对各家银行的探访发现,各家银行的收费服务手册均有“信息通知服务费”“短信交易提醒手续费”等类似收费名目。国有银行以及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都收取借记卡账户资金变动短信提醒费,费用为每月2元至4元不等。 当然,不少银行也提供包年优惠价。一家国有银行的大堂经理表示:“月缴方式3元/月/卡,年缴方式24元/年/卡。”另外一家银行的大堂经理表示,“按月收取是3元钱一个月,但是按年收取的话是30元一年,有优惠政策。”另外,也有银行采用前3个月或者前6个月免费的优惠政策,而一些股份制银行将这一服务列为免费。 一家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王青表示,从政策上讲,短信通知收费没有问题。2011年,央行、原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短信通知服务不在减免之列。 在王青看来,短信提醒已经让客户形成习惯和依赖,一般都会选取继续付费开通这项业务,也是银行在获得客户黏性后,兑现收益的一种途径。对于银行而言,这笔费用也是增加中间业务和盈利收入的渠道。 济南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凤华认为,银行的收费“合法但并不合理,取消是大势所趋”。在她看来,银行短信提醒客户账户变动,是履行告知义务,本来就是银行保护客户账户的一种措施和义务,收费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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