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相关部门的责任……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下称《措施》),跟“文山会海”说再见,为基层减负。 《措施》要求,提高文件政策含量。凡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没有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或者建设性、创新性政策措施占不到文件主体,政策含量不足、问题导向性不强、照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不发;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不超过3000字。 大力精简各类简报报表。各级党政机关常规性和日常性工作一律不发简报。未经法定授权或省委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各市党委上报材料报表。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各市党委每年除根据中央规定,按照省委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一律不报。 做好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相关部门的责任。 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讲话、发言等文稿要言之有物,直击问题要害,力戒冗长拖沓,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能小范围解决问题的,不大范围开会;能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不召集人员开会;能一个会议解决问题的,不分别开会;能接续召开的,不分开开会。 减少“陪会”现象。未经省委批准,省委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省领导同志召集的会议不得要求各市党委书记参加,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省直其他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参加。 此外,《措施》还包括严格把握发文规格,严格履行请示审批程序,积极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实行会议预告制度,加强会议优化整合,多让“会议”下沉到基层等。(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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