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 随着金融业严监管步入常态化,监管的触角不仅下沉且趋细。日前,银保监会网站披露,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光海航人寿”)和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年资管”)相继收到监管函,原因均为“漏报科目数据”。 银保监会最新监管函显示,经核查发现,新光海航人寿在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漏报业务类科目数据。该行为违反了《保险统计管理规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信息”的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银保监会要求新光海航人寿在完成数据补报后,应立即整改监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数据报送流程,明确监管数据报送责任制,严格数据报送工作问责。 同时,监管层还指出,新光海航人寿应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强化监管统计管理,严格落实监管统计制度,建立严密的统计相关文件管理流程和归档、交接制度。据了解,新光海航人寿应在4月16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整改情况。 百年资管同样因漏报“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科目数据而被出具监管函。针对百年资管的数据漏报问题,银保监会也对其提出两项监管要求,确保监管统计数据报送质量。 公开信息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得益于去年10月新一轮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12.5亿元。其成立10年来,始终无法摆脱亏损的阴霾。 最新偿付能力数据显示,2018年新光海航人寿全年亏损超7800万元。而除2018年外,新光海航人寿成立前9年已累计亏损近8亿元。 百年资管则属“金融新贵”,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以及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等业务。 事实上,此次银保监会针对漏报数据问题连发两文,监管细化升级意图明显。4月8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重新修订了财险公司以及人身险公司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 《通知》要求,从今年一季度起,各保险公司应按照修订后的监管规则的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按要求报送季度报告。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于一、二、三季度的季度结束后40日内报送相应的季度报告,于四季度结束后50日内报送四季度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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