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提出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据了解,该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技工院校、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职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价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评价标准条件要求,要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而将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参与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情况、指导学生实习的成果、专利成果、教案等作为评价条件。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统一要求。申报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民办技工学校或公办技工学校中,与学校签订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可参照执行。 此外,评价标准条件还对基本任职条件,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评审评价标准,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评审评价标准,破格晋升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编辑:曲波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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