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房地产税。笔者认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势在必行,本轮房地产调控已经实行两年有余,目前房地产调控正处于向综合施策转变的关键期,租售并举、城镇住房保障系统、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和房地产税等长效机制尚在研究中。笔者预计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将完成房地产税立法,具体的立法完成和征税实施时点,将综合考虑地方财政压力和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因素。 征收房地产税需三个前提条件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