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近日,中国保险业首套重疾表修订工作启动。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按照计划,修订工作将持续一年多,新的、第二套重疾表或于2020年5-6月发布实施。本次修订重疾表,旨在摸清重疾市场,全面评估重疾系统性风险,基于最新行业经营数据,编制第二套重疾表,并进行相关趋势研究。
3月底报送数据
近日,银保监会已下发通知,针对重疾表修订工作,要求人身险全行业参与并成立各公司领导小组,做好数据采集,需报送数据的公司应于3月31日前报送数据。
银保监会已向人身险公司发文,要求经营长期重疾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尽快成立内部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精算师任副组长,精算、产品、运营、信息技术等有关部门为成员部门。尚未开始经营长期重疾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在公司重疾险相关系统开发和理赔信息录入登记等方面多参与学习。
重大疾病保险是我国长期保险产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险种。
重疾表就是指,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是重疾保险产品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的依据。
重疾表的修订,将直接对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价产生影响。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我国曾很长时间都没有自己的重疾表,重疾保险的定价等都参照国外数据。直到2013年,原保监会组织全行业编制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成为第一套依据国内数据而编制的重疾发生率表,结束了国内人身险行业没有疾病发生率表的历史。
如今,这套重疾表已经使用了5年。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出席修订工作启动会议时指出,2013年编制的首套重疾表,对促进重大疾病保险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日益多元化,这套重疾表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各方面的需要,亟须修订。
计划明年5-6月发布
根据工作方案,原则上此次重疾发生率表编制工作的数据范围,为开展长期重疾业务的行业所有寿险公司。其中,产品范围包括:所有一年期以上疾病保险产品及其搭配销售的人寿保险产品;所有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即报销型、保障额度较高、含社保目录外药品保障的医疗保险。
公司范围方面,作为重疾表修订“孪生项目”的重疾定义修订项目已先行开展,该项目根据最新医疗实践与相关数据修改完善重疾定义,并已收集了国寿股份、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保险、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友邦保险等9家保险公司的数据。考虑到编表与疾病定义修订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此次发生率项目定位为全行业,故除上述9家保险公司外,其余公司均需参与本轮数据报送。
银保监会称,根据修订工作方案,本次重疾表修订工作任务包括基本任务和扩展任务。
基本任务为,摸清重疾市场,全面评估重疾系统性风险,基于最新行业经营数据,编制第二套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并进行相关趋势研究,编制基本目标有4项:行业标准定义重疾病种的合计发生率表、核心重疾病种的单病种表、核心轻症病种的合计发生率表、因重疾死亡比例表。
扩展任务包括5项:首先是重疾生存率表,因为越来越多的重疾产品在疾病发生后不终止,如多次给付重疾、身故恢复保额等,准确评估该类责任的风险需要编制疾病生存率表。初步明确编制该表或至少给出参考表;
二是多次重疾发生率研究,目前重疾和轻症多次给付产品越来越多,第二、三次重疾或轻症的发生率估计对保险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有较大影响。在经验数据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多次重疾发生率研究,提供参考依据;其余几项是,不同定义下发生率差异研究;细分维度编表研究;国际重疾发生率研究。
根据工作时间表,重疾表修订工作启动后,到今年6月为第一个阶段,阶段目标是制定工作详细规划书,进行前期准备和调研,完成数据收集和清洗。7-8月进行跨行业、跨市场调研,9月进行阶段性汇报,10-11月编表和撰写报告,12月阶段性汇报。
进入2020年,经过征求意见、行业测试、修订、专家评审、二次修订和定稿等程序后,新的重疾表拟于2020年5-6月发布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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