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13日讯 奉献自己帮助他人,让生命延续。近日,烟台莱州市迟宗琳一家五口人集体签署无偿捐献器官协议。
迟宗琳是一名律师,经常参与公益事业。她在参加宣传活动的时候,了解到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就主动到莱州市红十字会签了《器官捐献登记表》。

迟宗琳说:“看到一些红十字会的宣传材料。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也应该有这种觉悟。 ”
迟宗琳的这一行动影响带动了家里人。迟宗琳的父母亲、迟宗琳的丈夫、迟宗琳的妹妹,也在《山东省遗体(角膜) 捐献申请登记表》上郑重签字,自愿在去世后无偿捐献器官和眼角膜。
迟宗琳的母亲徐敬英说:“我说一辈子也没做点什么,你领着我们,我们知道,就全家都投入到这个有意义的事业上来。有用的人得到了享受,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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