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3月1日,经济导报记者从2019年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通报会上获悉,自去年10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组建成立后,我省积极推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截至今年2月15日,全省共约谈整改定点协议机构1808家、约谈参保人207人,暂停及解除定点协议机构609家,向司法机关移送欺诈骗保人员18名,追回医保基金2564.7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此次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效应明显,根据医保大数据分析,在去年医保待遇标准不断提升、各类特殊救助群体和新药不断纳入医保支付的前提下,去年12月份全省医保基金支出同比不增反降,减少支出4.2亿元,增幅下降45.6%,基金支出环比增量减少12.3亿元,增幅下降18.1%。 省医保局副局长郭际水表示,2019年我省将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骗保行为,决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通过专项治理,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专家审查等方式,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逐一排查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检查全覆盖。 其中,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对基层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串换药品耗材、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同时,将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重新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蓄意骗保违法行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除责令退回骗取的基金,还要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今年我省将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全省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提高群众参与度。
(编辑:曲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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