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从青岛海关获悉,拟入驻综合保税区的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将提前适用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 “以前企业入驻综合保税区,需在海关综保区通过国家验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进行机器设备的进口和调试,最后投入生产。”青岛海关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可将注册登记手续和进口调试机器设备环节前置,待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后,就可以立刻投入生产,大大缩短了企业作业周期。 根据青岛海关的公告,自综合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之日起,企业可以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向综合保税区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在提交企业书面申请及机器设备清单、综合保税区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企业进口机器设备可申请提前适用综合保税区机器设备免税政策,海关为其设立设备电子账册。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前,企业不得向海关申请除设备电子账册以外的其他电子账册,且上述机器设备仅可用于安装、调试。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内共有潍坊、济南、临沂、东营、威海、日照、青岛西海岸7个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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