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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公司进入券商结算模式时代 公募托管格局或将生变
加入时间:2019-2-20 14:54:4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监管下发《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将由试点转入常规。

      记者注意到,从试点来看,首批的6家基金公司已大多有相关的产品发行,而去年下半年以来新成立的一些新基金公司,其实也已经在新产品中采用新的结算模式。

由试点转入常规
     《通知》表示,自2017年底开始,监管指导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试点,试点一年以来,效果平稳,积累了一定经验。为优化交易监管,引导长期增量资金参与市场交易,决定将相关工作转入常规。

      同时,为确保转入常规后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监管还做了相应的安排,主要涉及公募基金的内容包括:

      1、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类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已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含主要承接原存续业务的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类基金产品,原有证券交易模式可暂不调整,相关交易活动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相关规定管理。鼓励上述基金管理人在新发行基金产品时采用新交易模式进场交易。

      2、基金产品管理人可选择一家或多家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交易,并遵守以下要求:

       (1)按照证券交易金额计算和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不得与证券公司销售业绩、保有规模等挂钩。基金产品管理人可免于执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分仓规定,但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公开披露佣金支付(包括费率、金额等)情况以及是否与证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妥善控制头寸分布。管理人存放在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可纳入现金类资产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3)原则上应当使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终端进行证券交易业务,但经证券公司评估同意其使用自身投资管理系统接入交易的除外。在上述情况下,基金产品管理人不得将相关系统转让、出借给第三方使用或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不得借助证券公司提供的接入服务违规出借账户或违法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

       (4)对证券交易指令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本公司风险管理要求后发出委托指令,主动避免可能的异常交易,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的交易管理行为。

新模式已在新基金公司展开
      据悉,早前试点券商结算方式的公募基金公司有6家,包括博道基金、凯石基金、国融基金、恒越基金、东方阿尔法、青松基金等。

      但据记者了解,其实此后获批的新基金公司中,也已经有新产品开始采用券商结算模式中。比如中庚基金于去年底发行的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其招募说明书就显示,“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结算模式逐渐转向券商,公募基金托管业务格局或将生变,部分托管业务或流向券商。”

      “虽然在‘以销定托’的市场下,券商从事公募基金托管看起来很难与银行相抗衡,但并不意味着券商托管公募基金没有优势。证券公司在公募服务方面逐步展现出交易、结算、托管、投研等一站式服务,券商与公募的合作其实还有很大空间。”该业内人士说道。

      而在销售方面,在没有银行参与托管的情况下,虽然销售渠道上不具备先天优势,但据记者了解,很多券商其实与第三方的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也都有合作,且在基金开售之后,也可以通过增加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来进行补充,这其实也在销售渠道上的另一种拓宽。

      比如上述提到的中庚价值领航混合,销售机构就包括了天天基金、东方证券、申万宏源、国泰君安等多个渠道;而博道基金发行的首只偏股基金——博道启航混合,其销售机构包括了招商银行、蚂蚁基金、天天基金等平台。

      再具体从产品的发行结果来看,其实在最终的募集金额上也都有比较理想的表现。比如在市场环境欠佳的情况下,博道启航混合的首募规模达到了7.24亿元,而中庚价值领航混合的首募规模也达到了8.93亿元。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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